由战队队长作为小队队长,被邀请的玩家作为小队队员,2个人组建成小队后前往洛阳(296,225)、苏州(262,239)、大理(183,104)擂台指引使处。
队长打开战队管理界面,并点击战队邀请按钮后,小队的队员即可加入到战队中。且邀请某玩家加入战队时,仍需保证战队总人数不超过3人,且该玩家加入后的战队中的所有成员均为不同门派。
注:在赛季的第四周比赛日至赛季结束前,将禁止进行战队人员的邀请、请离以及退出战队。
请离战队规则
战队队长可通过选中战队管理界面中所要请离的战队成员后,点击请离战队按钮将该成员请离战队。在赛季的第四周比赛日至赛季结束前,将禁止进行战队人员的邀请、请离以及退出战队。
战队解散规则
战队队长可在战队管理界面中,点击解散按钮将战队解散。
系统强制解散规则
当战队的人数少于2人或战队在一个赛季没有参加任何比赛时,系统将自动将该战队强制解散。
每一个赛季战队战斗次数少于10次的战队,将会被系统强制解散。
战队积分与排名规则
所有战队成员可在战队信息管理界面查看到自己战队的名称、成员、排名、积分、战绩情况。战队的积分作为唯一用于战队排名的参考数字,只有当战队存在且符合比赛赛制规则时,该积分有效。
任何独立的个人将不拥有任何的战队积分与战队排名,且无法在离开战队后获得该战队的任何比赛资格与奖励。战队积分每四个赛季会进行一次重置,重置后的战队将会拥有1500初始积分。当战队参与比赛后,该积分将会自动作为该战队所参与赛区的排行榜排名依据。
注:未参加任何比赛不计算到正常的排行榜积分顺序中。只有当战队参与过至少1场比赛之后该战队积分方可作为排行榜排名依据。